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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 从事违法行为的重要声明 近期,移领网络发现有不法分子盗用移领网络名义开展“京东任务”、“京东刷单”等违法诈骗活动,移领网络严正声明,“京东任务”“京东刷单”等活动与我司没有任何关系,我司从未有与之相关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请大家注意防范,以免上当受骗。对此不法行为,我司已在发现的第一时间予以警告,并对冒用我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移领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通过移领网络微信公众号、收单宝微信公众号、移领收单宝app、移领网络官方网站对外发布。请广大用户认准我司官方标识,如您在与我司工作人员沟通时有任何疑虑,请您拨打400-1515-701核实身份。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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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杭州移领 时间:2020-06-23 14:06:51 < 返回列表
数字化转型:杭州移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协作奖励规则

发布时间:2020-06-23 14:06:51


杭州移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协作奖励规则

智慧经营积分原则:

 

计算规则1:支付奖励(积分)。奖励对象:产生收单行为的商家PID

    【支付奖励】商家上月日均有效交易笔数*600支付积分*奖励系数1,或者商家上月有效日均交易额*6支付积分*奖励系数1,计算后取较大值;

    有效交易笔数:指金额&ge;&yen;2元的线下交易笔数或商家的小程序交易笔数(仅限当面付),虚假交易(包括刷信、刷单、作弊交易、套现等)不纳入计算。

    举例,A商家9月日均有效交易笔数1万笔,日均交易额50万,9月可得积分为1万*600*1=600万积分或者50万*6*1=300万积分,取较大值600万积分于10月5日发放给商家。

计算规则2:线下物料扫码奖励(积分)。奖励对象:小程序主体商家

    【线下物料扫码奖励】商家在门店铺设小程序二维码物料,用户通过扫码访问商家的支付宝小程序,上月日均访问用户数*1500支付积分*奖励系数2。上月有用户访问但日均访问用户数不足1人按1人计算;

计算规则3:券核销奖励(积分)。发放对象:优惠券成本承担方,见下方细节。

    券核销奖励规则:商家上月(含报名日所在月份)在小程序内发券所产生的每一张券核销,奖励500支付积分*奖励系数1;券核销金额&ge;&yen;1元,券核销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有自有资金支出,至少1元。

    优惠券出资方才可获得奖励流量:如由商家单独出资发放的券,承担了券成本,才可获得奖励,支付宝或支付宝关联公司出资或与商家合资的券不计算奖励;发放对象:以平台识别的优惠券成本承担方为准,若优惠券为免充值,优惠券成本承担方为实际核销商家PID;若优惠券资金为预充值,优惠券成本承担方为充值商家PID;适用的券类型及相应产品能力:支付宝小程序已开放的营销能力,含满减券、单品券、立减折扣等,能力更新迭代以平台发布为准。

    举例,A商家自行预充值制券并发满20减10元券,9月20日报名,9月自1日起连续7日在小程序内累计产生100张券核销,10月5日平台更新展示券核销奖励商家100*500*1=5万积分。如A商家委托某ISV代为充值,则券核销奖励发放给该ISV;如A商家自行充值或免充值,ISV代为制券,则券核销奖励发放给A商家。与此同时发生的支付奖励与小程序推广奖励等另计计算叠加。

计算规则4:商家自推广小程序奖励(积分)。发放对象:小程序主体商家。

    含【搜索奖励】【分享奖励】【外部推广奖励】,详见&ldquo;支付宝数字化转型(DT)政策-流量奖励政策(1.0beta版)&rdquo;。

4.1.2 奖励口径定义:

    1)奖励系数:目前线下物料扫码的奖励系数为2,其余项奖励系数为1,各奖励项奖励系数有可能单独调整,实际调整以公告为准。

    2)日首访:同一个用户仅按当天首次访问的渠道统计来源,即同一身份证、同一手机号、同一支付宝账户、同一设备,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视为同一用户。统计口径以平台为准,剔除通过风控判定的风险访问数据。如同一用户当天通过多个渠道访问了同一小程序,则只计算首次访问渠道的量。

4.1.3  积分有效期:

    1)商家支付积分的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发放次月月底截止,在此期间商家可以进行积分投放。若投放计划因平台原因未完全消耗积分,未消耗部分返还商家积分账户,但返还的积分有效期不变,已到期积分平台将予以清零;例如9月产生的积分于10月5日发放,有效期至11月30日,未被投放的9月积分到期被清零,12月5日平台更新展示。

    2)商家提交投放计划后,因商家自身原因需要停止投放计划,商家可主动操作停止投放,未到期的投放积分立即返还到商家积分账户,已到期积分自动清零。

4.1.4 奖励上限:单个商家PID每月可获得积分最多不超过2500万分,达到上限按2500万计算。

4.1.5 商户范围:商户报名前上月日均有效交易笔数&ge;10(以商家报名日期所在月份的上一个自然月数据为准,后文提到上月均指上个自然月),准入后如不触发退出机制(见后文第六节)则政策有效期内一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