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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时间:2016-08-06 16:08:37 < 返回列表
第三方支付机构游戏规则即将更新 你打补丁了吗

发布时间:2016-08-06 16:08:37




第三方支付机构整治方案及解读         

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类似支付宝这样子的平台,顾客进行购买之后,资金从银行先进入该机构,等到交易完成之后,并从该机构转入卖家。这是全新的支付方式,也是各类网购的基础支撑。前几年在中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火热,如今,央行将要进行统一管制。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央行将不再受理新机构设立申请,推动清算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建设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简称“网联”),并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将会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三个角度来进行统一管理:


①:以关门打狗的方式,审查各个现有机构②:建立统一管理平台,长期监管③:制定相应的制度并落实小编点评:       


就央行发布的新闻来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统一管理是大势所趋。小编认为合理的监管平台是必须的,只有这样子才能规范市场。那这个监管平台由谁来组建,该适用什么制度,日后权力如何行使等一系列问题也是应该考虑的重点。

互联网金融本来就是新兴的领域,不应该被官僚制度重新打得奄奄一息,各个机构应该尽力争取自己在这个领域应该获得的权益。接下来小编就具体的情况做相应分析,本文的分析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市场的整治,另一个是“网联”的建立。市场的整治      


央行在最初的时候对于第三方支付是采取监测为主,放任发展的态度。所以,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热,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三年的时间内一共发展了260多家。在这期间,虽然涌现了很多优秀的企业,例如支付宝(阿里)、财付通(腾讯)等,但是在中国目前通过合法资格认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数目不超过100家。


所以,就这个情况来看,央行选择不再接受新的第三方机构申请手续,也是合理的。因为,我们现今的支付机构数量上已经足够市场的需求,质量上需要进行及时的调整。      


政府对于各个机构的检查考核分为两个方案:对于业务量小的、社会危害轻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机构,政府给予整改期,限期内整改不到位再取缔;对于业务量大、存在资金风险隐患、不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机构,依法取缔。


小编认为: 该条整治法案中具有比较大的浮动空间。第一个,里面提到了态度问题,各个机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审查工作,应该不会导致很严重的直接取缔,使得没有合法资格的企业也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好后事。       


对于合法的机构,小编觉得机构应该及时调整自己的业务内容,政策中提到了资金风险隐患等问题,这些内容都是可以在监管部门上门盘查之前作出适当调整的,并将公司资金回拢到几个固定的银行账户。因为根据规定,各个机构的储备银行不应超过五家,资金留存率不低于10%。尽量规避被摘牌的风险。      


当然,其中也有很大的商机,当一个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牌照被顺利保住之后,而且近几年内无法有新的机构产生的时候,这些牌照就开始具有更高的价值。     


一些企业家应该看到其中的商机,如果公司的业务中需要相应的牌照,那应该盯准市场,选择几家机构并尝试进行合作、控股、收购,为以后公司的发展提前做好铺垫。“网联”的建立      


“网联”指的是方案中提出拟定建设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简单地来说就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后无法直接跟银行进行数据对接,而是要经过“网联”这一环节。政府提出的市场规范化也是寄希望于“网联”可以直接对各笔交易进行监管。     


“网联”的建立围绕着几个问题来开展:谁来建?规则怎么定?谁来管?     


目前的说法是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网联”方案的设计,但是到底由谁来主导搭建“网联”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国内目前除了支付宝(50%多的市场占有率)、财付通(20%多)这两家规模比较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其他的机构是不具有实力来引导开展“网联”的建设工作的。     


所以,小编认为不应该从第三方支付机构里面挑选企业来主导该工作,因为不能让一些行业领头羊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容易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央行、银联等组织安排人员来引导整个“网联”建设的开展。因为,这些组织不具有直接的利益相关,可以最大程度地保住公平公正。    

 “网联”将会统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的各类业务,所以它规章制度的拟定应该是广开门庭,听取各个机构的建议,而不是闭门造车,自成一家之言。小编认为,“网联”可以先公示一份初稿,再安排交流会议,听取各个机构的反馈意见,最后才能定稿一份制度。而且,再制定一个制度更新机制,例如两年一期、特大事情更改等制度。     


“网联”如果正式建立之后,那将会具有极强大的权力,各个第三方机构的信息流、资金流都将经过这里的审查、放行才能完成整个交易。所以,如果整个“网联”的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话,那整个情况将会十分严重。由支付宝或者财付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固然可以,因为他们对该行业精通,可以提高整个平台的运作效率。但是,小编认为更应该设立监管制度,参与的各个机构都应该享有知晓各类数据信息的权利。甚至消费者们,在这事情,也应该保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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